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轻工业企业竞争力
中国轻工塑料行业骨干企业竞争力
中国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企业竞争力
统计评价工作的通知
协会各分支机构、地方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轻工塑料行业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行业竞争力水平不断提升,我协会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轻工业企业竞争力等统计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荐行业内优秀实力企业参加《2023年度中国轻工业企业竞争力、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骨干企业竞争力、中国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企业竞争力》统计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轻工业企业竞争力统计评价工作
(一)推荐方式
1、自荐企业的申报材料报中国塑协会员部,由会员部对企业数据进行审核。4、企业只参与一个机构推荐,不需同时申报,会员部将收到的全部企业申报资料汇总后,报中轻联进行评价。
(二)评价体系及数据
按照中轻联文件要求,中国轻工业企业竞争力统计评价体系从企业的市场能力、盈利能力、价值能力、发展速度、税收占利税比重以及科研投入六个方面对企业竞争力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三)参评企业数据上报要求
各参评企业(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需上报2023年度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利润总额、利税总额、应交税金、电子商务销售收入、科技研发投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水电气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年末从业人员数等数据,上报表样见附件1,表样电子版可从中国塑协网站(www.cppia.com.cn)下载。
二、中国轻工塑料行业骨干企业竞争力评价工作
各参评企业(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需上报2023年度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利润总额、利税总额、应交税金、科技研发投入、专利数量、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水电气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年末从业人员等数据,上报表样见附件1,表样电子版可从中国塑协网站(www.cppia.com.cn)下载。
4、企业只参与一个机构推荐,不需同时申报,会员部将收到的全部企业申报资料汇总后,报中轻联进行评价。
各参评企业(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需上报2023年度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利税总额、应交税金、科技研发投入、专利数量、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水电气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年末从业人员数及各项指标同比增速,以及自主品牌、主要客户资料,上报表样见附件3,表样电子版可从中国塑协网站(www.cppia.com.cn)下载。
(三)上报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报表视为无效;分支机构、地方协会推荐的参评企业亦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报送数据经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评价审定通过后,将于2024年6月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我协会也同时发布。
联系人:徐佳鑫(13716956741)宋悦(13910565835)刘姝(13522699519)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918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轻工业企业竞争力 中国轻工塑料行业骨干企业竞争力 中国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企业竞争力统计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国塑协〔2024〕第13号)
附件1: 参评中国轻工业企业竞争力、轻工塑料行业骨干企业竞争力主要经济指标表附件6:二百强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