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塑料加工业申报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
和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十四五”期间行业科技创新,健全行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委托,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组织行业大专院所、科技企业开展2021年中国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和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高校或研究院所牵头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鼓励高校或研究院所联合企业以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申报,具体条件包括:
1.依托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组建的重点实验室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
2.有明确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方向符合行业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前沿学科、交叉领域的高水平研发活动;
3.拥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运行条件;
4.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原则上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
5.拥有学术水平高、创新精神强、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突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有一支科研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6.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
(二)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条件包括:
1.依托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企业应在国内建有生产、科研基地,企业可独立申请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社会投资机构等单位共同申请,联合组建的工程中心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
2.工程中心名称、研发方向、研发内容合理,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内的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3.具有学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原则上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30%,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拥有较强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
请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自愿申报,于2021年10月17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刻录光盘或U盘),报送中国塑协综合业务部,协会评审后,统一报送轻工业联合会。
联系人:田 辉 13718609850
王春芳 18811137276
于 坤 15210694307
田 岩 13718639897
电子邮箱:cppiazhywb@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联合国际大厦910室
附件:1、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2、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2021年7月21日
相关附件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