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July.31
中国塑协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建立塑料加工行业自律性机制,规范从业者行为,维护公平、公正、依法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保障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促进塑料加工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实际,制订本公约。

第二条 公约执行单位包括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会员单位以及在塑料制品加工及相关领域从事设计、研发、生产、设备制造、包装、采购销售和相关的科研、教育、检测鉴定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是本公约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公约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公约条款

第四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合法经营。

第五条 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秩序,维护企业长远利益和行业声誉,满足消费者需求,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六条 提倡行业内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对行业中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应采取互通信息、共同研讨、友好协商等方式解决,共同促进塑料加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 遵守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自觉遵守行规行约,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参与市场竞争。不得任意涨价、压价、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或其他方式侵害其他企业利益;不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以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不得以其他任何不法行为进行不平等竞争。

第八条 坚持科学发展、自主创新的方针,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注重环保、安全、节能减排,增强低碳经济意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品功能化、轻量化、生态化、微型化发展,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环保和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第九条 坚持质量第一,以品牌、标准、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工艺规程组织生产。严格执行产品检验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强化社会责任。

第十条 塑料加工行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交往中,都应讲信誉,重合同,履行协议,严禁欺诈、哄骗等行为的发生。提倡诚信守约优质服务的经营作风,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自觉履行产品销售各环节的服务义务。

第十一条 坚持依靠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和行业发展,努力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润滑脂生产水平和改善产品结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共同维护本行业内人才的有序流动,在聘用业内其他单位人员为本企业服务时,应尊重其原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非法获取、使用其原单位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对职工进行法纪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职工学政治、学科学、学技术、学专业知识的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道德修养和技术业务素质,树立敬业爱岗的风范。

第三章 公约管理

第十三条 本公约是行业和企业的自律性公约,是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守则,各会员单位应强化自律意识,切实遵守;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十四条 凡违反公约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属实的,视不同情况给予警告、行业内部批评、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处理,有违法行为者交由国家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本公约的实施,遵循“自律为主、舆论监督、循序渐进、务求实效”原则。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完善之处,企业均可提出修改或补充建议,经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修改补充。

第十六条 本公约经2016年11月6日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公约解释权属于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理事会。

第十八条 本公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2016年11月6日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