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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灾区板房拆除后 泡沫塑料禁止填埋

November.5
成都商报
  地震灾区60多万套活动板房拆除后,遗留下污染怎么办?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局获悉,四川省已出台《地震灾区板房拆除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确保灾区板房在拆除后不留下遗留污染物,保证工地环境不被污染。 
  “5·12”抗震救灾期间,全省共建设板房62.5万套,其中成都有19万多套。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和城市建设规划,数十万套活动板房将逐步拆除或回收利用。 
  根据调查,灾区板房夹心泡沫塑料主要成分为聚苯乙烯(EPS)和少量聚氨酯泡沫(EPU)等,都属环境污染物。另外,板房拆除还要应对回收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板房区遗留生活污染物处理及其他板房拆除过程中的污染问题。 
  “泡沫塑料禁止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就地掩埋和开放式焚烧。”对活动板房拆除中的主要污染物,《指南》明确规定,活动板房泡沫夹心板应尽量再次利用,在拆卸过程中应尽量保持其完整性。对损坏、锈蚀等不能再利用的夹心泡沫板,则必须集中在泡沫处置场所拆分和回收。对不同成分的泡沫塑料应分类回收处置。 
  另外,废弃泡沫采取废矿井存放时,堆放后需封存并设标志牌,处置单位应建立档案,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备案;废弃泡沫板可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及水泥干法旋窑生产厂集中拆解后焚烧处理。 
  板房中的矿毡棉是另一大污染威胁。《指南》规定,矿毡棉夹心板应尽量整体回用,损坏和不能回用的矿毡棉夹心板须送指定地点拆分,矿毡棉半硬板应及时回收。而矿毡棉保温板则应集中收集装箱送可利用地区或矿毡棉销售商集中回用。不能利用的,可作为建筑垃圾处理。 
  对生活垃圾的处置,要求采用集中收集方式,送县城具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对一些板房区存在垃圾集中收集后在附近简易垃圾堆场填埋或与建筑垃圾混合填埋的情况,以及一些板房区河边乱倒垃圾问题,则要求在板房拆除过程中上述垃圾堆体必须清除并妥善处理。倾倒在河边的垃圾在板房拆除过程中须全部清除,送附近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垃圾处理场所集中处置。厕所、化粪池的粪便及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集中清运并送市政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禁止随意倾倒和就地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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