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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薄膜

河北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限塑”专项整治行动

June.6
河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徐晨霞记者马建敏)塑料袋国家标准已于6月1日起强制执行,我省工商部门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限制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生产非法塑料购物袋的小作坊、黑窝点。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25毫米),并推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得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及无偿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案件的查处力度。在查处生产非法塑料购物袋小作坊、黑窝点的同时,还要与相关生产者、经营者订立书面责任书,促使其不再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不再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据了解,各级工商部门还将通过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渠道,借助社会力量,及时发现线索,对制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案件从快从重处罚,寻根溯源,力争挖出制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窝点。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或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消费场所,要积极向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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