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在听取地方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国务院同意,允许加工贸易企业使用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交纳保证金。这一消息,对地处东部沿海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加工贸易企业无疑是一大利好。但海关总署同时提醒,尽管如此,国家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导向没有变,企业仍应立足长远,调整经营战略。
■44号公告影响三大行业
熟悉加工贸易的人都了解,近年来,国家宏观政策对加工贸易的调整动作频频。而这次微调是针对最近的一次调整作出的。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07年第44号公告,明确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公告规定东部地区企业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
据开发区海关分析,44号公告出台后,对开发区影响最大的是纺织、钢铁、塑料等三个行业的企业。
■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为更好地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使企业在宏观经济的浪潮中更好地'冲浪',海关和地方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以来针对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和完善管理就已举办了十余次政策宣讲和培训。据开发区海关加工贸易监管科陈贞虎科长介绍,每一个新公告出台后,海关方面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召集区内相关企业开展政策宣讲,让企业明白如何调整自身经营思路,加强内部管理,取得市场的竞争力。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开发区海关主管加工贸易工作的叶津副关长提醒企业:一些潜在影响可能需要更久的时间才能体现出来,归根结底,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要按照政策调整的导向,优化自身的商品结构,调整生产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型升级,抓住机遇,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和自主品牌发展,在全球化的国际竞争中占据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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