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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轻工塑料行业十强企业、 轻工行业二百强企业等评价工作的通知

March.12
中国塑协


关于开展2020年度轻工塑料行业十强企业、轻工行业二百强企业等评价工作的通知


协会各分支机构、地方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一进步发挥轻工塑料行业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行业竞争力水平不断提升,我协会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国轻工业二百强企业、行业十强企业等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将继续推荐行业内优秀企业参加《2020年度中国轻工塑料行业十强企业、轻工业行业百强企业及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五十强企业》的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轻工塑料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

(一)推荐方式

1、协会秘书处推荐的企业或者自荐的企业,申报材料报协会会员部,由会员部对企业数据进行审核。

2、协会所属分支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协(商)会推荐企业,申报材料报相关推荐机构,并由推荐机构对企业数据进行进行初审后加盖公章,报协会会员部。

3.企业只参与一个机构推荐,不需同时申报,会员部将收到的全部企业申报资料汇总后,报中轻联进行评价。

(二)行业分类原则

根据中轻联文件精神,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标准,结合塑料加工行业和我协会实际情况,协会在进行“轻工塑料行业”综合十强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各子行业企业申报情况,分别进行子行业十强评价。

(三)评价体系

根据评价要求,本次评价采用“4+X”的模式,即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主营业务业务收入利润率及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四项主要指标作为评价对象,协会根据行业特点增加科技研发投入、电子商务销售收入作为备选指标进行评价。

(四)参评企业数据上报要求

各参评企业(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需上报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利润总额、利税总额、应交税金、电子商务销售收入、科技研发投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水电气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年末从业人员共14项数据,上报表样见附件,表样电子版可从中国塑协网站(www.cppia.com.cn)下载。

二、轻工行业二百强企业综合评价工作

(一)推荐方式

轻工业二百强企业评价工作组织方式与轻工塑料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推荐方式相同。

(二)评价体系及数据

按照中轻联文件要求,中国轻工业二百强企业评价体系从企业的市场能力、盈利能力、价值能力、发展速度、税收占利税比重以及科研投入六个方面对企业竞争力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出200家“中国轻工业二百强企业”。

各参评企业(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需上报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利润总额、利税总额、应交税金、电子商务销售收入、科技研发投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水电气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年末从业人员数共14项数据,上报表样见附件,表样电子版可从中国塑协网站(www.cppia.com.cn)下载。

三、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五十强企业评价工作

(一)推荐方式

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五十强评价工作推荐方式与轻工塑料行业十强、二百强企业评价工作推荐方式相同。

(二)评价体系及数据

按照中轻联文件的要求,评价体系从企业的市场能力、盈利能力、价值能力、发展速度、科研投入、专利数量及自主品牌建设、主要客户群体八个方面对企业竞争力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各参评企业(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需上报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利润总额、利税总额、应交税金、科技研发投入、专利数量、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水电气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年末从业人员数共14项数据,以及自主品牌、主要客户资料,上报表样见附件,表样电子版可从中国塑协网站(www.cppia.com.cn)下载。

四、资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资料报送时间:2020年4月5日前将资料报送到中国塑协会员部。

(二)上报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报表视为无效;分支机构、地方协会推荐的参评企业亦须加盖推荐机构公章。

五、榜单发布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于2021年6月适时发布中国轻工业二百强企业榜单,我协会也同时发布。根据行业实际情况,由协会或相关分支机构对入围企业颁发牌证。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268096

人:荆诚(18101281836)  刘姝(13522699519)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联合国际大厦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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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填报说明

附件2: 参评行业十强、轻工二百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附件3:参评中国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五十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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