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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塑协农膜专委会五届四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August.31
中国塑协


中国塑协农膜专委会五届四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20208月1814:30分,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农用薄膜专业委员会五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在长沙中维神农大酒店召开。

参加本次会议的行业协会领导有: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马占峰副理事长、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田岩副秘书长;以及农膜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单位领导、理事单位领导代表共计48人。参会农膜专委会理事单位34家,另有5家单位列席会议,符合《中国塑协农膜专委会工作条例》之规定。

会议由中国塑协农膜专委会主任曹志强主持。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年会主持人及会议议程

曹志强主任首先向参会代表介绍了将于19日召开的农膜专委会2020年年会主持人人选及会议日程,参会代表鼓掌通过主持人人选及大会议程。

二、关于农膜专委会理事会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农用薄膜行业的特点及企业提出的申请,对农膜专委会五届理事进行适当调整。

(一)增补副主任单位两家企业,名单如下:

1、云南曲靖塑料(集团)有限公司

2、济南新三塑业有限公司

(二)增补理事单位四家企业,名单如下:

1、唐山聚丰普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贵州科泰天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山东天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

(三)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副主任单位调整为理事单位两家企业,名单如下:

1、山东新天鹤塑胶有限公司

2、华盾雪花塑料(固安)有限责任公司

(四)因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故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辞去副主任及理事单位资格三家企业,名单如下:

1、保定宝理塑研包装有限公司

2、山东龙兴塑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石家庄市翠绿塑业有限公司

(五)根据《中国塑协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及《农膜专委会工作条例》规定,两年以上不缴纳会员,并且不参与专委会各项工作及活动的企业将取消理事单位资格,名单如下:

1、徐州市鲲鹏塑料有限公司

2、四川康和塑胶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曹志强主任简要介绍了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提请参会理事会单位表决通过了农膜专委会理事会调整方案。

调整后农膜专委会五届理事会由51家企业组成,其中:主任单位一家;副主任单位16家;理事单位34家。

三、关于审议农膜行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四五”规划草案》

国家“十三五”规划到今年年底即将结束,从行业发展来看,“十三五”前期行业增长态势较好。但近两年来,随着高档、使用期限长的农膜大量普及,农膜行业年增长率有所下降。考虑到这一新情况的出现,“十四五”期间农膜行业平均增长率设定为3%的水平上较为适宜。

农膜企业要在“十四五”期间做好准备,大力发展各类“专用膜”、降解薄膜,解决涂覆型农膜的防尘问题,大力推进使用期5年的涂覆型薄膜的研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发展高档农膜产业,既是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也是提高农膜企业效益的手段。要加强行业自律,抵制恶意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行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中国塑协田岩副秘书长就专委会负责制定的4个行业团体标准的制定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根据标准制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专委会会员单位有责任,也有义务配合团标委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五、关于2020南京第四届中国国际“四新展”招展工作

曹志强主任指出,2020年11月3-5日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第四届“2020中国国际塑料展“。展会期间将举办多场学术报告、技术交流、并召开了科技大会。前三届农膜专委会都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展、参观,参展企业普遍认为展会内容丰富、主题鲜明、专业性强、开阔眼界,广交新老朋友,接触到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收益匪浅。同时专委会秘书处第一时间也将参展企业对展会提出许多中肯的建议提交给中国塑协会展部。

2020年南京展会农膜专委会的展位任务是64个,现在已落实32家企业参展,42个展位。其中已经完成签定参展合同 25家企业,33个展位;已经办理展位费15家企业,18个展位(2个特装展位)。其他有意向参展的企业,也在积极商洽中。

目前参展的企业涵盖了农膜制品企业、助剂企业、设备企业。其中主任、副主任及理事单位共19家企业参展。

目前招展任务距完成还有很大的差距和困难,所以请在座的各位领导发挥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积极参展;同时也号召与您企业合作的上游设备、原料企业积极参与;号召农膜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共同完成招展工作。

中国塑协马占峰副理事长指出,在中国国际“四新展”举办之前,塑料行业的主要展会是“雅氏展会”,展位费在3万元左右。中国国际“四新展”开展以后,将展位费控制到1万元左右,给中小塑料加工企业提供了展现自身风采的平台,所以请大家大力支持,积极参展。

六、关于贯彻和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及《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的建议

农膜专委会刘敏秘书长宣读了《农用薄膜行业自律公约(草案)》,提请理事会议提出修改意见。

曹志强主任着重提出了《公约》中关于低价倾销、垄断,以及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等几项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广泛征求了与会理事单位代表的意见。与会代表一致同意该公约于19日召开的会员大会上审议通过。

七、关于团体标准及能耗限额标准工作进展情况

农膜专委会徐双宏副秘书长向参会理事汇报了今天上午召开的农膜专委会团体标准工作会议相关内容。《聚乙烯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农膜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气体排放管控标准》、《农用吹塑棚膜接触农药后硫、氯残留量的规定》等三项团体标准将于今年11月末进入标准审定阶段。

关于《农用薄膜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团体标准的制定,从目前反馈的调查信息来看,不尽如人意。很多参与填写调查表的企业提供的数据严重失真。在此要求全体会员 企业高度重视这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安排得力的人员,提供真实的数据,积极配合制标小组完成这项标准的制定工作。《农用薄膜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团体标准,是中国塑料加工行业第一项关于能耗的标准,具有开创性意义。

其他没有加入制标小组的会员企业,如果想参与这项标准的制定工作,也可以积极向农膜专委会秘书处提出申请。

制标小组计划于9月份完成《农用薄膜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工作。

曹志强主任指出,各会员企业要支持行业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今天参会的理事单位都是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农膜企业,可以把调查范围定在今天参会企业内,每家企业指定联系人,负责本企业数据的收集、调查表的填写,并向制标小组提交。

八、关于贯彻和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及《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曹志强主任指出,为促进农膜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维护本行业的社会声誉和会员单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农用薄膜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章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2018年6月农膜专委会决定开展“提升产品品质,严守诚信底线”系列活动,起草了《农用薄膜行业自律公约》。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农膜专委会对《农用薄膜行业自律公约》进行了修订,倡议各会员单位自觉遵守《农用薄膜行业自律公约》,认真开展自查行动,坚决抵制不诚信生产及经营行为,严把产品质量关,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中国塑协马占峰副理事长指出,中国塑协农膜专委会的各项工作历来基础好、质量高,工作很到位。农膜行业面向“三农”的特征明显,各会员企业能够引领当地农业的发展方向,宣传国家政策,加强行业交流,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做出了很多贡献,也希望各农膜企业继续努力。中国农膜行业从材料、助剂、设备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再想向更高水平发展,面临比较大的难度,这就要靠技术创新、靠产业链的创新来实现,请全体农膜行业会员单位继续共同努力。

中国塑协田岩副秘书长向参会企业通报了国家相关部委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力度的倡议,农膜行业要积极配合,主动改进,为中国生态环境建设作出贡献。

202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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