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赵可义 通讯员/陈珏莅) “老板与员工不是雇佣关系,是朝夕相对的‘亲朋好友’。”“我们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与员工进行近距离的沟通,想他们所想,忧他们所忧。”……这些都是企业管理者的治企理念,也是企业维持和谐劳动关系的精髓所在。在去年12月31日召开的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9家企业荣获“广东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庞国梅等参加会议。
江门市辉隆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全面建立了集体协商制度,职工权益得到很好的保障,成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的明星企业。“2007年7月1日,在与职工充分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公司与公司工会签订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为内容的集体合同,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公司探索并践行‘三读三审制’工资集体协商模式,在制定工资前,经过与基层员工、职工代表、工会三个环节的意见争取、讨论决定。在这种集体协商的模式下,从2007年起,每年员工实行工资普调制度,最近5年平均调薪幅度均超过18%。”该公司管理办主任吴江波介绍……
我市自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启动以来,始终将加强人文关怀、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摆在突出位置,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为突破口,以加强劳动执法检查为抓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建立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选好创建示范点,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企业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市已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21个,涉及企业220家、职工5.8万人,完成了省下达的每个市(区)3个示范点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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